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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公安局2018年警务公开工作要点
来源:天津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:2018-07-30 00:00

天津市公安局

2018年警务公开工作要点

公指挥明发〔2018〕124号

滨海新区公安局,各分局,市局各直属单位,铁路公安处,天津港公安局,机场公安分局:

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》及其实施细则,根据《2018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(津政办函〔2018〕40号要求全面推进决策、执行、管理、服务、结果公开(以下统称五公开),加强解读回应,扩大公众参与,不断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、时效性、实效性。现将我局2018警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“三个着力”重要要求为元为纲,围绕扎实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、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,坚持统筹兼顾、突出重点,大力推进决策、执行、管理、服务、结果公开,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,推动转变政府职能、深化简政放权、创新监管方式,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,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。

二、重点工作

(一)继续强化重点领域公开。继续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使用、重大项目建设和“三公经费”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,进一步细化、深化公开内容,做到简洁明了、通俗易懂、查询方便,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全面公开工作。(警保部牵头落实)按照“问题导向,警情导向,民意导向”要求,以“服务决策、服务实战、服务群众”为目标,不断健全完善涉及交管工作监测收集、分析研判、处置工作机制,积极回应社会关切。(交管局牵头落实)立足实际,最大化方便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,实现网上网下无缝对接,全程自助服务。全面推行网上预约办证服务,自由选择办证时间、地点,在线完成预约办证、填写申请表等业务流程,实现“哪天有空约哪天,哪里人少去哪里”。(出入境管理局牵头落实)推进预警公开机制,不定期地将经济犯罪形势、经济犯罪预警信息、预防提示等对外公布。对本市经济犯罪情况、各领域犯罪情况、常见多发犯罪情况进行分析,提出预警提示和防范建议,通过召开经济犯罪情况通报会、举办防诈骗培训、媒体报道等形式对外公布。(经侦总队牵头落实)推进面向户口迁移人员的服务公开,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,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;推行“一站式”服务模式,巩固和落实“海河英才”行动计划、身份证异地受理、邮政速递、缩短制证周期等便民利民措施。(人口管理办公室牵头落实)积极推进大型活动安全监管、行业场所治安管控、危爆物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,提升驾驭社会治安管控能力。(治安管理总队牵头落实)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,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,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,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,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。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,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。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,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,应当主动公开。(指挥部牵头落实)

(二)持续深化“政务一网通”改革。加快推进“互联网+警务服务”,推进警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,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、网上办理、电子监察。将服务由“面对面”升级为“键对键”,实现让群众“多跑网路,少跑马路”的目标。(指挥部牵头落实)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的内容、标准、方式和程序,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,并实行动态调整。继续深入开展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再优化、材料再精简、时间再压缩,提高办事效率。(指挥部牵头落实)大力推动局内局外部门间数据共享,依托我市电子政务外网,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开放平台,充分发挥公共信息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价值,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。(指挥部、科信处牵头落实)参照全市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,编制我局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,通过全市统一的开放平台对外发布。(指挥部、科信处牵头落实)

(三)全面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制度。全面公开我局部门权责清单,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,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,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。(政治部牵头落实)

(四)深入推进执法公开。加大执法公开透明力度,进一步扩大执法公开的范围,以公开促规范。在保守国家秘密、警务秘密的前提下,积极稳妥地推进执法依据、执法程序、执法进度、执法结果公开,着力构建开放、动态、便民的阳光警务运行新机制,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(法制办牵头落实)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行警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,要定期研究工作,解决实际问题。各单位要明确警务公开工作机构,充分发挥组织、指导、协调职能,总结创新工作方法,及时推广宣传工作典型经验,促进工作落实。

(二)加强业务创新。各单位要把警务公开与单位自身建设结合起来,推动管理创新。要结合实际及自身特点,创新公开形式,完善公开制度,明确公开范围,规范公开程序,增强警务公开工作时效性。要进一步抓好单位示范点建设,加强学习培训与经验交流,努力提高警务公开工作水平。

(三)加强政策解读。按照“谁起草、谁解读”的原则,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、解读材料同步组织、同步审签、同步部署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“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”的职责,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、接受访谈、发表文章等方式,带头宣讲政策,解疑释惑,传递权威信息。

(四)加强监督检查。按照市局领导要求,警务公开工作将纳入2018年度全局绩效负考核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,完善警务公开工作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。指挥部(行政审批处)将联合督察部门强化监督职能,通过明察暗访、现场督察等多种方式,对各单位贯彻落实警务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,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。

天津市公安局指挥

2018年7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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